节能方面。工业领域,全年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上年的2.235吨标准煤降低到2.123吨标准煤,能耗降低5%,全年完成节能量315万吨标准煤。其中,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4户企业完成节能量24.6万吨标准煤。实施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工业沼气利用、电机节电、能源系统优化和高效照明等126项重点节能工程改造项目。建筑领域,全年实现节能量41万吨标准煤,重点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照明等领域实施128项节能工程。交通领域,实现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05年下降6%左右,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2%左右,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油耗下降5%左右。
减排方面。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全年计划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249项,减排10.60万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01项,减排3.90万吨;工业企业治理工程项目137项,减排6.37万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11项,减排0.33万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全年计划实施二氧化硫减排项目56项,减排9.37万吨,其中,烟气脱硫等治理工程项目减排6.72万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减排2.65万吨。
(三)任务分解
1.各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任务分解。南宁市下降2%、柳州市下降5%、桂林市下降2.5%、梧州市下降1%、北海市下降1.5%、防城港市下降3%、钦州市下降0.5%、贵港市5.5%、玉林市下降3%、百色市下降6%、贺州市下降2%、河池市下降2.5%、来宾市下降0.5%、崇左市下降3.5%。
2.各市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任务。南宁市61家,累计节能12.6万吨标煤;柳州市37家,累计节能20万吨标煤;桂林市43家,累计节能9万吨标煤;梧州市13家,累计节能1.35万吨标煤;北海市8家,累计节能5.3万吨标煤;防城港市10家,累计节能5.7万吨标煤;钦州市21家,累计节能6.4万吨标煤;贵港市29家,累计节能11万吨标煤;玉林市44家,累计节能量6.4万吨标煤;百色市54家,累计节能量16.9万吨标煤;贺州市7家,累计节能量1.16万吨标煤;河池市27家,累计节能6万吨标煤;来宾市28家,累计节能15.3万吨标煤;崇左市34家,累计节能6.4万吨标煤。
3.各市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具体分解为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包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企业治理工程、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南宁市63项,减排15457吨;柳州市11项,减排4159吨;桂林市15项,减排4199吨;梧州市6项,减排1665吨;北海市6项,减排4653吨;防城港市3项,减排1627吨;钦州市14项,减排5549吨;贵港市16项,减排21590吨;玉林市17项,减排10880吨;百色市19项,减排7779吨;贺州市17项,减排4469吨;河池市14项,减排4029吨;来宾市17项,减排10600吨;崇左市31项,减排9321吨。
4.各市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具体分解为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南宁市7项,减排4902吨;柳州市4项,减排8596吨;桂林市2项,减排267吨;梧州市1项,减排7吨;北海市1项,减排153吨;贵港市9项,减排6730吨;玉林市15项,减排1436吨;百色市3项,减排10274吨;贺州市7项,减排675吨;河池市3项,减排6114吨;来宾市4项,减排54551吨。
四、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一)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1.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完成对市级政府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十一五”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