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企业参与,政策激励,典型示范;全省统筹,综合平衡,就地就近,村企结对;分级负责,县为主体,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突出增收。
三、结对帮扶办法
(一)帮扶对象及参扶企业
1.低收入村:全省行政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低到高排队,剔除缺少劳动力的“空壳村”,今年先安排收入低的3000个村作为扶助对象。
2.参与企业: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其他行业企业,参照经营规模、资产和盈利状况等,剔除经营亏损和微利企业,首次动员组织2620个国有、民营企业作为参扶企业。按照政府倡导、企业自愿的原则,鼓励在陕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港澳台企业等参与结对帮扶。
(二)结对方法
1.兼顾企业自身发展进行合理结对,县级企业就近配置,市级企业全市范围统筹配置,中、省企业在全省范围统筹配置。
2.原则上营业收入1-10亿元的企业帮扶2个村,10-50亿元的企业帮扶5个村,5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企业帮扶10个以上村。
四、落实帮扶措施
各帮扶企业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拓宽思路,创新方式,多渠道帮助低收入村群众增加收入。
(一)发展主导产业。通过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投入,结合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项目,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绿色经济,推动旅游生态村、历史文化村、商贸特色村建设,培育现代农村服务业,增加经营性收入。
(二)开展村企合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广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鼓励农民通过依法流转土地使用权、林权入股分红等方式参与项目开发,实现村企合作、互利双赢。
(三)促进农民就业。加强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组织劳务输出,吸纳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扶持发展手工业、家庭服务业等,帮助农民创业。
(四)提供金融支持。按照市场运作方式,通过发放短期经营性借款、开展小额信贷、建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等方式,提供生产援助资金、信贷担保、贷款贴息。帮扶企业每年要向低收入村投入帮扶资金,原则上5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10万元,500-1000人的村不少于15万元,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