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整合资源,加快发展。以整合资金为重点,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充分调度各方面的积极性,拓宽投入渠道,实现集约发展。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
(三)目标任务。
到2012年,创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60所(2010年创建30所、2011年创建15所、2012年创建15所),力争其中40-50所跻身国家级示范学校行列;招生规模达到10万人以上,在校生达到30万人以上。
通过示范学校在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运行机制、内部管理、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建成覆盖全省、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扩大全省中职教育规模,提高办学质量。
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必须达到的标准和要求
(一)校园占地面积一般不少于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万平方米;
(二)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达3000-5000人以上,各种形式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年平均达2000人次以上;
(三)师生比在1∶16至1∶22之间,师资队伍建设达到教育部要求;
(四)学校具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较先进的校内实习实训场所和设备,各专业都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校内实训设备总值工科、医科类学校达2000万元以上,其它类学校达1000万元以上;
(五)建立起完善的学生就业服务体系,近三年内年均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双证书”获证率达90%以上;
(六)办学特色鲜明,质量效益和社会声誉高,推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和经济建设贡献突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七)在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创新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效果显著。
三、认真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贵州省创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领导小组,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按照壮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水平、促进发展的要求,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各市(州、地)政府(行署)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履行相应职责。
(二)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按目前办学条件较好的60所学校测算,只考虑校舍面积和购置设备设施两项指标,达到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标准需投入资金21.8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