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国家级会议介绍经验加10分,在省级会议介绍经验加5分;
5.在接受国家、省检查指导或考评中,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争得荣誉的,加1-20分;
6.人口计生工作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评比活动中排名前10名的,加分按公式(11-N)2计算,N为所列名次。如:排名第1,加分=(11-1)2=100分;
7.重视干部队伍建设,视情况加1-20分;
8.完成临时性应急任务,视情况加1-10分。
(二)扣分项目。
1.越级到国家、省、市上访的,群体访每次分别扣5分、4分、3分;个体访每人次分别扣3分、2分、1分;
2.在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影响全市工作的,扣1-10分;
3.计生手术发生责任事故并导致严重后果的,扣50-100分;
4.出生漏报、瞒报率大于或等于5%的,一票否决;小于5%的,视情况扣50-100分;
5.人口计生工作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评比活动中排名第11名(含11名)以后的,减分按公式(N-9)2计算扣分,N为所列名次。如:排名第11,扣分=(11-9)2=4分;
6.在日常管理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0-100分。
七、奖惩办法
通过考评,800分以上(含800分)的为达标单位,兑现当年责任状,一次性奖励县(市)10000元、城区8000元。799-700分(含700分)为未完成责任状指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不兑现责任状。对于700分(不含700分)以下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结果通报全市,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目标考核办,作为考核主要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附件1:
县(市)、区人民政府2010年人口计生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内容
指 标 类 别
| 指 标 内 容
| 测 量 值 和 评 分
| 评 价 方 法
| 分值
|
目标类指标
(70分)
| 符合政策生育率
| 边境县(市)95%、内地县(市)94%、城区96%以上,低于测量值不得分
| 查阅报表、入户调查
| 50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03-107,测量3年均值,超出正常值不得分
| 查阅报表、入户调查
| 20
|
投入类指标
(280分)
| 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 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少1个扣30分
| 查相关记录、文件
| 50
|
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
(人均基数含流动人口)
| 县(市)30元,城区22.5元(其中,城区人口计生局年度计生工作经费不低于20万元),每低1元扣10分
| 会同财政部门查有关账目
| 110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扶特扶金、城镇计划生育养老补助金
| 当年兑现率100%。兑现率达80%以上低于100%,相应扣分;兑现率低于80%不得分
| 查阅报表、入户调查
| 120
|
活动类指标
(610分)
| 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
| 见附件2
| 查看相关文件、佐证材料,听汇报,实地查看
| 100
|
惠家工程项目之
新农家新农村建设项目
| 项目文本中所涉及年度指标为相应考评指标
| 查阅报表、查看相关文件、材料,入户调查、听汇报、看现场
| 100
|
惠家工程项目之
建幸福家庭创和谐社区项目
| 项目文本中所涉及年度指标为相应考评指标
| 查阅报表、查看相关文件、材料,入户调查、听汇报、看现场
| 100
|
惠家工程项目之
校园青苹果项目
| 项目文本中所涉及年度指标为相应考评指标
| 查看相关文件、随机调查、听汇报、看现场
| 50
|
信息化建设
| 按信息化相关要求考评
| 听汇报,查看信息建设文档,调用微机数据与实际比对
| 100
|
市级优质服务单位达标率
| 县(市)达100%,城区达50%,没有完成根据情况扣分
| 查阅报表、查看相关文件、材料,实地调查、听汇报
| 30
|
依法行政工作
| 依法行政合格率100%,没有完成根据情况扣分
| 查看相关文件、材料
| 30
|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
| 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要求考核
| 查阅报表、查看相关文件、材料,入户调查、听汇报
| 50
|
场(局)县合作共建
| 根据年度推进计划完成情况评分
| 查看相关文件、与场(局)座谈
| 50
|
效果类指标
(40分)
| 育龄群众参与率
| 90%以上,不达标不得分
| 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
| 20
|
群众综合满意率
| 90%以上,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
| 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