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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科学喂养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科学喂养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琼卫妇社〔2010〕14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
  今年是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验收之年,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是主要服务指标之一。根据调查资料表明,大部分的3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是由于家长缺乏科学喂养的知识、喂养不当造成的。因此,必须通过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3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宣传婴幼儿科学喂养的知识,帮助他们掌握科学的喂养方法,减少因喂养不当造成的儿童营养不良,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请各市县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计划,确保完成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85%的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机构,保证妇幼健康教育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各市县妇幼保健院、所(站)要设立相应的健康教育科室,负责妇幼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机构内外健康教育活动,对本市县妇幼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具体实施健康教育工作。
  二、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扩大健康教育普及面
  各市县卫生局要应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各个基层医疗、保健单位,采取广大农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活动。重点围绕婴幼儿科学喂养的核心信息(详见附件1),针对0-3岁儿童家长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目标人群的妇幼保健卫生知识的整体水平。
  (一)大众传播
  1. 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宣传单、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要求通俗易懂,图文并茂,适用于农村习俗。一是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方便群众取阅;二是在卫生院儿童保健门诊、预防接种门诊由预防保健人员主动发放给儿童家长;三是由乡村医生、村保健员分发到本村每个0-3岁儿童的家庭。
  2. 音像播放:音像资料包括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在各个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
  3.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乡镇卫生院宣社和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宣传栏,每季度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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