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七台河市委、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0年5月19日)
2009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各部门和中省直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和共同努力下,我市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的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一批贡献大、工作实、成效明显的优秀单位,为创建“两最”经济发展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市委、市政府决定:
授予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非公局、市经委、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电业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建设银行七台河分行等12 个单位为全市“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在今后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创造新的业绩,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单位、各部门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实施“358”规划。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环境的理念,大力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以建立服务型机关为核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上层建筑更好地为经济基础服务,努力实现“两最”目标,打造环境优势,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跳跃式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持和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