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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统计局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南京市统计局关于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京市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0年5月26日-6月18日,报名网址:http://www.nj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市2010年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报考者网上报名和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0年6月21日-25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北京东路41号26号楼218室)接受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25-83639465)。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本项考试的考生,只需提交往年参考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逾期不来审核,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报名费
  201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高级资格考试暂按每人11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在2010年6月21日-25日资格审核时凭身份证到南京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北京东路41号26号楼218室)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于10月18日-10月22日期间可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根据新统计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各级别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报考者送交有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可一并办理教材征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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