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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防汛路江畔路开放交通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防汛路江畔路开放交通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了缓解二环北路交通压力,提高沿江观光旅游的交通便捷性,经市政府批准,从6月13日,将部分开放江畔路、防汛路的交通,实施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江畔路(北十八道街至公浴街)、防汛路(井街至松花江公路大桥),只准许由东(北十八道街方向)往西(松花江公路大桥方向)单向行驶;江畔路(公浴街至井街),允许车辆双向通行。

  二、江畔路(北十八道街至公浴街)、防汛路(井街至松花江公路大桥),除9座(含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通行。

  三、江畔路、防汛路路段,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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