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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府办〔2009〕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东莞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09〕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为保障我市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责分工

  试点镇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握重点,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衔接,共同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市扩权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扩权强镇试点工作。

  试点镇要主动加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整合行政资源,改善政务环境,做好事项承接工作,同时要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做到既依法正确履行管理职权,又主动承担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最大成效。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与市直放权部门的工作对接,认真做好市直部门下放事权的承接工作,实现事权平稳交接;二是充实工作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行使下放事权;四是根据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及扩权实际需要,按照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的要求,研究提出机构调整设置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五是按要求落实信息反馈制度。

  市直各放权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市试点工作的支持,做好事权的下放工作。重点做好七方面工作:一是成立部门扩权强镇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联系试点镇,加强跟踪服务;二是制定本部门关于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每一项下放事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工作要求、注意事项以及指导监管措施等内容,报市政府备案后以本部门的文件印发给试点镇;三是刻制本单位的审批、处罚业务专用章交由试点镇使用;四是通过加强人员培训、派员驻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试点镇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行政能力;五是协助试点镇制定承接事权的办事流程、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六是对试点镇行使下放事权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落实信息反馈制度;七是《东莞市扩大石龙镇、塘厦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中未列明但前期已经下放的事权,要继续交由试点镇行使,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操作程序,加强指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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