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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加快产业转移步伐意见的通知
(东府[2009]8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 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粤府〔2009〕5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产业转移与保增长之间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依靠丰富的土地、劳动力资源,承接了国际资本、技术和产业的转移,大力发展加工制造业,实现了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扩散蔓延,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的背景下,我市经济发展受到冲击,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尚未解决的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产品附加值不够高,抗风险能力较弱;土地开发强度过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较弱,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资源环境约束凸显,传统发展模式难以持续。汪洋书记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省“双转移”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当前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是经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但必须明确,我省要保的增长,不是传统发展模式下的增长,而是科学发展的增长。通过产业转移,把部分低附加值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东西北地区,既可为我市腾出更大空间承接国内外高附加值产业,也可为东西北地区发展注入动力,是全省调结构保增长的着力点。在国内外经济增长放缓的形势下,推进产业转移不可能太快,但与保增长不是背道而驰的。各镇街、各部门要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 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粤府〔2009〕54号)文件,切实提高认识。

  二、实现产业转移和产业转型升级同步推进

  产业转移是产业结构升级的必然趋势和必经环节,而产业升级为稳妥推进产业转移提供有力保障,在有序推进产业转移的同时,必须牢牢把握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工业发展后劲的战略大局。

  (一)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步伐。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总体目标,集中打造示范带动力强的十大重要载体,构建有东莞特色且与珠三角区域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到2020年,形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并转”、高新技术产业和适度重化工业“两翼齐飞”为特征、具有世界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成为珠三角现代产业示范区。深入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程。组织实施好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试点工作,争取在更多的领域进行机制创新,先行先试。优化行政服务,大力鼓励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为三资企业;稳步推进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再造工程,推进加工贸易合同电子审批,抓紧推进口岸保税物流中心和东莞电子口岸平台的规划建设,全面提高通关效率;积极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在莞设立研发机构,创建自有品牌,发展品牌连锁、专卖店等现代流通模式,建立多层次的品牌销售渠道,大力开拓国内市场。狠抓招商引资,培育产业新增量。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制定新的招商引资目录,重点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产业链缺失项目。突出抓好引进内资,扩大与周边地区产业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主动融入珠三角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加强与周边地区在电子信息、石化、纺织服装、汽车配件、造船、现代物流、会展、金融及旅游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加快培育发展总部经济,引进一批大项目和企业总部。特别要抓好松山湖、虎门港、东莞生态园及长安滨海新区的招商引资和建设步伐,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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