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半年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
(沪安监管人〔2010〕129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上半年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函〔2010〕137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认真组织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于2010年7月5日前完成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统计数据截止2010年6月30日。
二、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进入首页→主题服务→机构建设→机构统计),或直接访问系统IP地址(http://211.100.28.219:88/aqjgjg/),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进行填报。
三、如本年度机构编制信息未发生变化,也请登录系统,对原信息进行核对,并按“保存”后退出。
四、请认真核对、填报“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社会团体”机构编制情况,按照要求填写数据,不要重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