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干部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工作推进意见》的通知
(唐地税函〔2009〕55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干部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工作推进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唐山市地方税务局
“干部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工作推进意见
“干部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活动内容是“全面展开、整体推进”的重要阶段,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活动、完善制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让广大纳税人看到活动带来的实际效果,根据唐山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及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意见,对第二阶段(4月初-7月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开展“税收服务上门”活动。借助各种媒体、网络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对重点项目、重点税源企业,上门讲解相关税法;着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优惠的企业要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落实到位;发挥地税部门熟悉企业经营状况和联系广、信息多的优势,为纳税人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
二、围绕提质提效,改进文风、会风,杜绝铺张浪费。严格落实省、市局新出台的会议管理办法和文件运转管理办法,转变文风、会风,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提高公文流转速度。凡能打电话解决的不再发文,能发文的不再开会,能开视频会的不再集中开会,能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简化会议程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效率,节约开支。坚决纠正在资金使用、基建等方面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现象,严格控制支出标准,开展节能降耗活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三、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5月份,各单位要组织传达省委、省政府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学习省委书记张云川同志和省纪委书记藏胜业同志就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讲话精神及“十严禁”。在2月份开展警示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张家口蔚县虚开货运业发票案牵扯出市局原局长等人违法违纪案件、保定雄县地税局原某分局长吸毒案件所反映出的严重问题,结合当地及全市地税系统近几年来发生的违纪案例,进一步在党员干部中进行警示教育。深刻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党性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失、以人为本观念不牢等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