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7-2009年市级建议提案进行“回头看”并对多年多次提出、尚未解决的市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二次办理”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0〕3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承办部门: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近期市人大选任联委对本届市人大代表多年多次提出、尚未解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进行了梳理,在征询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选任联委专门向市政府办公厅发来了《关于对多年多次提出、尚未解决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二次办理”的函》(以下简称工作函)(见附件),为了将这些多年多次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办好、办实,同时也为下半年市政府按惯例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作准备,经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市人大选任联委的工作函转发给你们,请相关承办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同时,为了解和跟踪落实好往年承诺要办的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切实提高“回头看”工作的落实率,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关于对2007-2009年建议提案进行“回头看”的工作要求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今年年初,为了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协参会组织提出的建议提案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和落实,市长袁周同志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要求“各承办部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不仅仅是为了给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及政协参会组织有一个回复或交待,而是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政治性和重要性,用思想上的高度重视来确保行动上的积极主动”。因此,各承办部门要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在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办理过程中不断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创新办理方式方法,真正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和政治任务来抓,由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具体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认真办理,切实做到责任明确。
截止到目前,市政府办公厅转交各承办部门办理的102件省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当中。下一阶段,各承办部门除了要按要求继续办理好剩余的建议提案,还要专题就“回头看”工作做出新的安排和部署。具体就是各承办部门经办处室要对2007-2009年所办理的建议提案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对过去承诺办理且目前已经办理的建议(既由B、C件转化为A件的建议)要计算出“转化率”,对多年多次提出但尚未办理的建议提案也要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对与“三创一办”工作有关系的建议提案,更要通过此次“回头看”,创造条件认真办理,力求取得实效;对与本部门工作发展有关系的建议提案,要认真研究,及时吸收和采纳,以此推动本部门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