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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意见

  4.提高社会消防管理创新水平。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人力社保、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法制、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积极建立完善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消防文职人员辅助执法机制。城乡建设、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把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强力推进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保险三大安全保险,建立保险预防防灾体系,有效化解火灾事故风险,确保火灾事故善后处理顺利和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督导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爱祖,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傅纪成任副组长,市综治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政府新闻办、市公安消防总队负责人为成员。督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总队,由傅纪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把握消防工作的基本规律,抓住防控火灾的关键环节,精心制订实施方案,深化细化目标任务,实化硬化工作措施,全面周密地进行部署。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打一场防控火灾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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