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的通知
(琼教师〔2010〕25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厅直属中学,省级教师培训机构:
为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以科学发展观统筹教师培训工作,紧密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结合《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海南省教育厅2010工作要点》及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认真做好我省2010年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相关省级教师培训机构要紧密围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实际需求,创新教师培训机制、内容、方式和方法,切实提高教师培训质量。
《2010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有关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2010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
为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精神和《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农村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素养”的要求,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教师培训工作,紧密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能”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培训内容,结合《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海南省教育厅2010工作要点》及我省实际情况,在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以下2010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计划:
一、2010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根据我省制订的2009-201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启动2010年度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一)2010年中学教师全员培训省级培训者培训
1、教材研习:以区域校本培训共同体为主要形式,组织初、高中教师分学科、学段、年级及教材版本开展教材研习。分学科、分学段、分年级组织教材研习培训者省级培训,为各市县开展研训培训培训者。
培训对象和人数:各市县教师培训机构推荐的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年级的中学骨干教师,约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