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海南省第五期中小学教师脱产提
高培训班的通知
(琼教师〔2010〕36号)
各有关市县教育(教科)局,有关省级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2006〕77号)精神,现就举办海南省第五期(2010-2011学年度)脱产提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第五期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项目继续在琼中、保亭、白沙、五指山、东方、乐东、陵水、昌江、定安、屯昌、临高、儋州、万宁、澄迈等14个市县实施。从以上14个市县共选派280名在职中小学教师,脱产参加为期一年的强化提高培训班,其中160名小学教师集中在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120名中学教师集中在海南师范大学和琼州学院培训。
通过培训使受训教师达到以下要求:
(一)了解当代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开阔视野,了解教育科学新知识,研究和掌握教育规律,进一步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掌握学科基本知识和技能,能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够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更新知识结构和教育观念,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学习研究和提高对教育教学规律的认识,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能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的水平。
二、培训学科和对象
2010至2011年度开设的培训学科:海南师范大学开设初中英语和初中计算机两个学科,琼州学院开设初中物理学科,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开设小学语文及数学两个学科。
培训对象为具有一定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身体健康,近五年来未参加过脱产2个月以上培训,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并任教以上相应学科的在职初中、小学教师。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优先推荐。
三、选派办法
根据《海南省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参训教师指标分配表》(见附表1)的具体名额分配,各有关市县通过科组、学校与市县教师培训机构推荐受训教师。被选派参加脱产培训学习的教师填写《海南省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一式两份)。
各有关市县教育(教科)局请于7月3日前,将附表2和《海南省2010-2011学年度脱产提高培训中小学教师及其教学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表3)的纸质文本寄报到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同时将附表3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JYTLYQ@163.COM。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人:林艺青,联系电话:65236870,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楼412房,邮政编码:5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