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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府〔2010〕47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划分

  第三章 项目实施及管理

  第四章 监督考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参与构建交通、产业、城市格局,按照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是指为了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由市政府授权或委托作为实施主体或项目代建单位,对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进行融资、建设、管理或运营的国有企业。

  第三条 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在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开发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的建设任务,应属于珠海发展战略中重点区域、领域,尤其是基础设施。

  (二)资源整合原则。整合国有企业资源,向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投融资能力,以发挥资源聚集放大效应。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市政府授权、委托与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运营相结合,实现政府各种资源整合,建立可持续的投资建设机制。

第二章 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划分

  第四条 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按照负责建设项目性质,分为非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和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对于兼有实施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的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分别按项目性质执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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