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珠海市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珠府〔2010〕41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机构建设,创新监管机制,排查和整治隐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省下达的事故考核指标少13人,其中,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比考核指标少1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考核指标少5人,火灾事故连续3年实现零死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了贡献。在全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一批单位被评为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香洲区政府等20个“珠海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好的成绩。全市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成事故控制考核指标任务,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开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作出新贡献。
附件:珠海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珠海市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名单
香洲区政府
金湾区政府
斗门区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保税区管委会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委会
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