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四川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川建勘设发[2010]267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四川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我厅决定开展第三批四川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第三批四川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0名。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第三批四川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推荐申报工作,并于2010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厅勘察设计处。
联系人:马朝龙、孙高睦
电 话:028-66572453、85587332
邮 编:610041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附件:四川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
四川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申报人单位:
专业技术职称:
申 报 专 业:
申 报 日 期:
四川省建设厅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
二、主要栏目填写内容说明:
“经历”一栏从大学教育开始,包括取得国内外专业学历情况;
“获奖情况”主要指申报人获得的各种荣誉,以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业(如房屋建筑与土木工程中的结构设计、工业项目中的工艺设计等)负责人主持的工程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情况说明;
“主持的工程项目”主要指申报人主持勘察或设计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内容应包括工程规模、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