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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负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工作。

  (十三)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文件收发、文印、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各种文电处理工作;负责各单位要求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种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核稿和印发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发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秘书二科。

  协助市长起草和校核市长在市委全体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稿;负责起草和审核市长参加工作会议和公务活动的相关讲话材料;负责起草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负责起草和收集市长交办的其它综合材料;负责市长调研工作的跟进服务;负责市长交办的相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秘书三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大型会议和领导公务活动的统筹协调以及相关会务工作;拟订市人民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年度计划;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综合一科。

  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副市长讲话稿;负责相关副市长召开的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撰写和决定事项的跟进落实;负责相关副市长调研工作的跟进服务;负责起草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其它综合材料;负责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协调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综合二科。

  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副市长讲话稿;负责相关副市长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的纪要撰写和决定事项的跟进落实;负责相关副市长调研工作的跟进服务;负责起草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其它综合材料;负责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协调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综合三科。

  负责起草和审核相关副市长讲话稿;负责相关副市长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的纪要撰写和决定事项的跟进落实;负责相关副市长调研工作的跟进服务;负责起草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其它综合材料;负责相关副市长交办的协调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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