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改善和提高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的供养水平。改善孤残人员生活待遇。健全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和就业等方面的救助机制,确保所有农村孤儿享受五保供养待遇、城镇孤儿享受全额最低生活保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好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救助工作。规范家庭寄养,推进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手术康复工作,探索建立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依法开展收养登记,拓展收养渠道,着力推动孤残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落实福利企业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和康复。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创新慈善事业发展体制,完善以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为基础的慈善募捐救助网络。加强筹资能力建设,多渠道、多形式筹募善款,逐步建立慈善资金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健全社会捐赠管理协调机制,提高社会捐赠和善款善物使用的社会参与度、透明度和公信度。
4.进一步落实和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落实和完善优抚抚恤政策,继续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各类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和军供站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加强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复退军人“五项政策”,着力解决复退军人的实际困难。精心组织参加核试验人员体检及后续工作。
做好退役士兵和军休人员安置工作。深化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技能培训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依法安置退役士兵就业,提高安置质量。做好军队伤病残退役人员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政军民团结。
5.完善适度普惠的老年福利政策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积极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设施,鼓励发展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养老机构准入制度,提高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困老人、孤老、高龄老人提供照料服务。特别做好城市“三无”老人供养和照料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爱心护理工程”,提高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护理水平。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对建成全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市、县)和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单位的,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资助。
6.加强和改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全面优化行业协会布局和结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作用。加快发展公益慈善类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重点发展非公募基金会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加强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重点培育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福利事业、生态环保、服务“三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稳定。完善登记管理和年检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完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重点做好地名数据库建设、地名网站建设和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完成地名数据补录、审核、建库和集成任务,80%省辖市开通区划地名网站,实现地名信息的网上查询,开展信息化服务。全面开展县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全部完成县级政府驻地地名设标任务,60%的乡镇完成政府驻地地名设标任务。推进县(市)政府驻地地名规划工作,50%的县(市)完成政府驻地地名规划任务。
三、主管行业(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工作方针,强化管理,规范服务,加强福利彩票投注站建设,扩大销售网点,确保投注站达到8000个、社会销售网点达到5000个、中福在线销售厅达到50个,确保2010年销售福利彩票25亿元,争取销售30亿元。加强对福彩公益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益金资助项目效益评估,发挥公益金的社会效益。
四、共性目标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
3.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
4.确保中央及省交办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较上年上升;不因工作失责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河南省司法厅2010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按照“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体制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完成监狱体制改革任务。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落实项目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年度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2.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认真做好低收入群体、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完成全省十大民生工程中法律援助工作任务。面向社会免费开展法律咨询。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万件。
二、日常工作目标
1.确保监狱、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罪犯脱逃率控制在1‰以内,劳教人员逃跑率控制在0.5%以内。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创新教育改造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
2.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组织律师参与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工作。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
3.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树立依法办事观念,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制定科学的考评体系和验收办法,认真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考核验收。做好“六五”规划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努力推进法治河南建设。
4.完成利用国债资金建设司法所项目,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和人员培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成率达91%以上。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试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三、共性目标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
3.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
4.确保中央及省交办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较上年上升;不因工作失责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河南省财政厅2010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认真落实“四个坚决”(即坚决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坚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及时受益,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坚决打击各种偷税漏税等危害经济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坚决完成既定目标不动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圆满完成)要求,坚持依法治税,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
2.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法定和重点支出。
二、日常工作目标
1.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支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认真落实促进消费的各项财税政策,完善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进一步启动消费市场。积极争取中央新增投资,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加强监管,尽快拉动投资增长。积极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债券额度,将债券资金优先用于落实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配套。认真落实服务企业各项财税政策,确保企业及时受益。
2.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完善财税政策,积极支持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实施促进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引导资源配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增强其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认真研究制定我省十大产业振兴、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财税扶持政策,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双千”工程,加快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支持重点企业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奖励、补贴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利用节能技术和设备。加大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力度,增加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支持林业生态省建设。
3.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围绕落实粮食生产核心区规划,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贷款贴息和补助等方式,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建设,积极推动粮食、畜牧、食用植物油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和范围,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探索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4.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足额筹措落实十项民生工程所需财政资金。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力度,促进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确保各类社会保障对象基本生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促进公共安全。
5.推动财政改革创新。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改进转移支付分配办法,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实施工作,积极稳妥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制定省级通用资产配置和更新标准,研究设立省级“政府公物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6.强化财政监督。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政府投资和重大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财政违法行为。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严格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推动预算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管行业(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完成投资5.8亿元,经营收入5.7亿元,利润总额6800万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2%。
四、共性目标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
3.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
4.确保中央及省交办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较上年上升;不因工作失责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计划。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5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0亿元。
2.实施人力资源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60万人,企业职工在岗和转岗技能培训45万人,创业培训6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30万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留学人才800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总数达到150个。
3.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本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制定省内转移接续具体办法。在全省21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供事业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完成工伤保险“平安计划”二期目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30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到76%。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16万人、2020万人、685万人、533万人、400万人,基金征缴分别达到289亿元、7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亿元、7亿元、2.8亿元。按时足额支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适时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4.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基本完成省直、市直和40%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点工作。
二、日常工作目标
1.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建立全省定时定期统考制度。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制定“十二五”河南省公务员培训规划,对省、市新录用的公务员和省直新晋升的处级公务员进行培训,对省级贫困县231名乡镇长进行培训。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
2.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落实到位,做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管,完善企业工资调整机制。
3.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围绕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实施引进国外人才项目200项。做好国(境)外培训工作,派员出国(境)培训1200人次。创新引智工作体制机制,做好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定和来华许可与外国专家证委托试点工作。
4.做好军转干部工作。完成国家下达的军转安置任务。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做好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5.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作,集体合同覆盖企业50%以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登记率达到100%,投诉结案率达到95%以上。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9月底前省辖市全部设立仲裁院;调解结案率达到46%以上,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94%以上。
6.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全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及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新农保试点信息系统建设。
三、共性目标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
3.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
4.确保中央及省交办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较上年上升;不因工作失责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10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确保全省792万公顷耕地面积稳定;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落实全省67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开展土地整治,促进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落实“先补后占”制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2.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合理调配用地计划,及时供应土地,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积极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用地;依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把用地审批关;简化审批程序,压减报件数量,提高办事效率,为项目用地提供优质服务。
3.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用地定额标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有计划处置闲置、空闲、低效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厂房,推进产业聚集区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
4.维护被征地群众利益。依法依规征收土地,切实解决征地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严格按程序征收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合理诉求;推行征地综合区片价,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妥善安置被征地群众,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5.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开展农村地籍调查,查清村庄范围内土地权属和地类情况,为农村土地管理、土地登记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资料;完成省、市、县三级二次调查数据库建设和网络建设工作;完成省、市、县三级基本农田调查入库、上图工作;完成全省农村城镇调查成果预检验收工作。
6.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按照要求完成整合任务;进一步严格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和效能;继续做好有偿使用工作,完成价款征缴等任务;积极开展一批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促进价款的征收,完成征缴任务;继续加强矿产资源有偿出让和完善市场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和协议出让工作。
7.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建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保障体系,督促指导处于山地丘陵区的地质灾害重点县(市)创建群测群防“十有县”,各县(市、区)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完成地质公园规划修编,加强地质公园规范化管理。
二、日常工作
1.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全面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工业用地出让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严格控制划拨用地供应范围。
2.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认真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
3.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年度任务;积极探索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机构管理新方式;完善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审批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
4.强化国土资源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加强和改善国土资源政策,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更加主动地参与“调结构、转方式”,切实提高资源保障程度和服务水平。
5.完成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国土资源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全面完成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稳步推进国土规划编制工作。
6.完善国土资源法律制度体系。一是做好省人大《关于修改〈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定》的宣传贯彻工作;二是重视做好《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
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全面修改的有关工作;三是配合“两法”修改,加快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四是积极开展立法前瞻性研究,及时将改革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和规章;五是研究构建国土资源法规、规章、制度框架体系,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立法重点工作。
三、主管行业(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1.省测绘局: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测绘服务,全年完成经营收入不低于3150万元。
2.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全年经营收入7800万元,比2009年增长20%。2010年全年利润300万元,比2009年增长13%。
四、共性目标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
3.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
4.确保中央及省交办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较上年上升;不因工作失责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2010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比2009年下降0.8%和1.2%。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平均达标率不低于98%。全省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95天以上。
2.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黑河、安阳河、蟒河、金堤河等流域,平顶山石龙区、义马渑池等区域大气污染和尉氏县废旧金属冶炼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铅冶炼、焦化、电解铝、皮毛皮革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完成全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完成407个省级生态村、82个生态乡镇创建任务。
二、日常工作目标
1.创新环评管理机制,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实现环境容量的高效利用。
2.建立健全水环境预警制度,完善上下游污染联防机制,启动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3.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妥善处置水、气、辐射、危险废物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
三、共性目标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
3.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
4.确保中央及省交办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较上年上升;不因工作失责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发展,力争使全省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全面完成所有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部分乡镇总体规划和中心村规划修编。全面完成1015个乡生活垃圾集运项目建设和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
2.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2010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5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4.2万套住房;加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年底前完成保障户数23万户;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面积200万平方米,解决2.5万户居民住房困难。
二、日常工作目标
1.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8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650亿元以上,增长10%以上。
2.市、县级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稳定运营,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垃圾处理场全部达到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Ⅱ级及以上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
3.新建居住、公共建筑节能审查合格率达到100%,市、县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分别达到97%和80%以上,平均实施率达95%以上。完成2400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及12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建筑节能实现新增节约标准煤60万吨能力。
4.巩固城市“禁实”成果,推进城市和乡镇“禁实”、“禁粘”工作,新型墙材产量达345亿标砖,应用比例达95%以上。
5.全省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60%以上,个贷率达到42%以上。
三、共性目标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
3.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
4.确保中央及省交办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较上年上升;不因工作失责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10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全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260亿元。
2.高速公路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82亿元。计划新开工洛阳至洛宁段、淮滨至息县段高速公路等10个项目。确保京港澳高速安阳至新乡段、郑州至漯河段2个改扩建项目完工。确保大广高速豫冀省界至南乐段、焦桐高速泌阳段等5个项目建成通车,到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高速公路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3%以上。
3.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新建改建县乡公路5000公里、通村公路3000公里、改造危桥2万延米。
二、日常工作目标
1.干线公路建设计划完成投资40亿元。以提高路网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主要目标,以抓好大中修养护工程项目为重要措施,全面改善路容路貌,争取在全国干线公路大检查中取得好成绩。
2.开通新乡至鹤壁、许昌至漯河、许昌至平顶山、新乡至焦作城际公交线路;全省区域客运班线公司化改造率达到80%;全省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98%。
3.继续加快公路运输场站和内河航运建设,计划完成投资8亿元。新开工建设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的10个客运站;力争淮河淮滨至三河尖段项目建成并形成生产能力。
4.全省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
三、主管行业(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厅直属4个经营性单位计划完成经营收入72.5亿元。其中,河南交通投资集团计划完成经营收入70亿元;设计院计划完成经营收入1.5亿元;科研院计划完成经营收入4500万元;机关服务中心计划完成经营收入5350万元。
四、共性目标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
3.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
4.确保中央及省交办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较上年上升;不因工作失责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河南省水利厅2010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防汛抗旱工作。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努力减少洪涝和干旱损失,维护良好生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10年力争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人口300万人。
二、日常工作目标
1.重点项目建设。搞好小洪河近期治理工程,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加快推进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全面加快河口村水库前期准备工程,力争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全力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力争完成专项规划内中央安排我省357座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鸭河口、宿鸭湖两座病险水库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力争开工建设蛟停湖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完成杨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争取完成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09年度投资计划和马家岩水库、张庄提排站改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做好新一轮治淮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争取多上项目。12月底前完成“十二五”水利规划编制工作。
2.农村水利工作。全面完成2009年中央下达我省22个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任务,5月底前完成2009年中央财政新增农资综合补贴7.5亿元资金扶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山丘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力争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平方公里。积极推进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争取全年新增小水电装机4000千瓦。
3.水政水资源工作。做好《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起草和《河南省河道工程维修管理费征收管理使用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加快制定进程,尽早提请省政府审议。不断完善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强化水资源费征缴管理和用水户的计划管理,全面推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4.水利移民工作。抓好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全面完成第一批6.49万移民安置任务,启动第二批8.61万移民安置工作。全力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征地拆迁工作,努力实现黄河南连线、黄河北发展的目标。继续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和其他新建水库移民工作。
三、共性目标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
3.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
4.确保中央及省交办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较上年上升;不因工作失责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河南省农业厅2010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坚持夏秋并重、稳夏增秋,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亿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500亿公斤以上。大力实施“粮食稳产保收行动计划”,抓紧推进《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规划》的实施。继续实施高产创建活动,在100多个县(市、区)建设600个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片,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加大对种粮大户的扶持力度,继续对种粮大户进行表彰奖励。实行良种良法相配套,积极推广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精播半精播推广应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达到1亿亩;推广科学灌溉、节水灌溉技术。坚持科学防灾减灾,实施科学应变管理,立足抗灾夺丰收。
2.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改善补贴办法,落实良种补贴政策。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继续在适宜地区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全年新增农村沼气20万户,建成一批大中型沼气工程。继续免费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
二、日常工作目标
1.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粮食作物品种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粮食,巩固优质小麦生产,突出发展优质玉米,调整优化优质水稻生产,全省优质粮食种植面积达到1亿亩以上。实施“经济作物生产水平提升工程”,促进蔬菜、瓜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桑蚕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同时抓好其他大宗经济作物的生产,棉花、油料总产量分别达到60万吨和515万吨。加快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调整,促进特色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推动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广水产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养殖技术,推进水产养殖规模化、产业化,水产品产量达到100万吨。
2.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对农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大力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着力组织实施39个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机制建设和硬件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继续实施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大力推广精播半精播、病虫害综合防治、旱作节水、免耕栽培、农机农艺结合等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加快优质品种的选育、审定和推广,扶持培育一批种子龙头企业。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发展农业科技示范户4.4万个,示范带动农户50万个。结合农时季节的需要,对农民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100万人次。继续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农业远程培训工程,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水平和创业致富、转岗就业能力。开展绿色证书培训10万人。
3.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提升龙头企业竞争能力。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增加到450家以上,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1000家,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年销售收入增长12%以上,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基地数和带动农户数均增长10%以上。围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农产品精细加工和现代化农业物流,通过筹办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和驻马店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积极参与农业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增长5%以上。坚持走数量扩展与质量和效益并重的发展道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设立内部管理机构,制定章程,完善财务管理、利益分配、民主决策制度,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积极争取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同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协调沟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加强产业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基地建设。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全年制修订优势农产品、特色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等标准40-50个。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实施标准化生产,培育认定70-8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稳步扩大其总量规模。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不断扩展准入品种,完善准入制度,推进县城区实行市场准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等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扩大农产品监测范围和品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的违法行为。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监测和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
5.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坚持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农业部安排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坚决禁止和纠正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认真宣传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建立和完善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6.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认真监督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专项治理力度,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督查力度,及时查处涉农权益案件。加强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管理,积极推动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积极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三、共性目标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
3.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责任目标。
4.确保中央及省交办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较上年上升;不因工作失责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项。
河南省林业厅2010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完成造林40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义务植树株数达到1.88亿株;建成林业生态县20个。
2.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95%集体林明晰产权、确权发证工作。
3.严格禁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全省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到90%以上;林木采伐控制在限额以内,伐区内林木凭证采伐和办证合格率达到9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木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4.筹办好第二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和第十届中原花木交易博览会。
二、日常工作目标
1.建成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30万亩;新发展经济林15万亩。
2.森林旅游接待游客达到2650万人次,森林旅游业直接收入比上年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