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变更青红高速公路南岗收费站位置的复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变更青红高速公路南岗收费站位置的复函
(冀政办字〔2010〕7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0〕343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将青红高速公路南岗收费站位置变更至涉县神头乡江家庄村南桩号K900+774处,站名为涉县收费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