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筑府办发〔2010〕8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稻水象甲是侵入我国的一种重大检疫性害虫,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列为全球100种最具威胁性的外来入侵生物之一,对水稻生产危害较大。该害虫主要危害水稻,成虫啮食稻叶,幼虫取食稻根,一般造成根系被毁40%-80%,减产20%-50%,严重时甚至绝收。其寄主范围广,耐饥饿,抗逆性强,繁殖能力强(孤雌生殖),传播途径多。近期,我市局部突发稻水象甲疫情,并存在扩散蔓延的可能,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组织开展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危害,切实保障水稻生产安全,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108号),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
今年,受持续干旱影响,我市夏粮生产损失严重;加之,我市局部突发的稻水象甲疫情极易随秧苗移栽进入大田造成进一步扩散危害,并随交通运输沿铁路、高速公路进一步传播蔓延,如防控不力,将对我市粮食生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确保实现全市小季损失大季补、夺取今年农业丰收目标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最大限度遏制疫情蔓延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秋粮生产的影响,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目标实现。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组织开展稻水象甲疫情防控工作。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指挥体系,制定完善应对方案,确保措施、人员、技术、物资、经费等到位;要确保联防联系、群防群控工作不留死角,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落实必要经费,保障普查及防控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防控合力。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与信息沟通,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植保植检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分析预警、培训指导及植物检疫等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完善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溯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等造成疫情蔓延危害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