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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综合执法队伍作风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 长:
  马长青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继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莫 惹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新宇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
  应建琴  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王恩群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纪委书记

  孙华忠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支队长

  陈江灵  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政委

  段 迪  云岩区委常委、副区长

  董亚伟  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刘本立  小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段 蓓  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茅爱华  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苏永泓  白云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陈 凡  金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 伟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金阳分局局长

  苏金阳  云岩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鹰  南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兴贵  花溪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任云宵  乌当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方勇盛  白云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贵昇  小河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孙华忠兼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室主任梁有志、执法处处长李正高、副支队长李万华担任,负责做好督促、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四、工作内容

  在全市综合执法队伍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办法(试行)》,各区城市综合执法队伍组织进行业务能力培训以及日常体能、队容仪表训练。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执法理念,建立健全执法纪律责任制、督察纠察问责机制,采取日常督察和不定期纠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实施督促检查和考核,狠抓队伍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检查落实队员工作作为情况,全面提高综合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素质和工作执行力。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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