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综合执法队伍作风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8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充分发挥我市综合执法队伍在深入开展“三创一办”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加强综合执法队伍作风、能力建设,增强执法人员事业心、责任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行力,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拟定了《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综合执法队伍作风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二○一○年六月二日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加强综合执法队伍
作风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准军事化
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我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行为,充分发挥队伍作用、提升队伍地位、重塑队伍形象,增强全体综合执法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执行力,全面推进全市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工作进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目标,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理念,以强化城市综合执法长效管理为手段,以提高城市综合执法队伍执行力为核心,“四查、四看”为载体,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治庸、治懒、治散、治痹,确保城市管理无盲区、无空挡、无死角、无漏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创建市民满意的城市环境,全面推进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实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切实增强综合执法队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充分调动综合执法队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准军事化的城市综合执法队伍。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城市综合执法队伍全面推进准军事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