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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卫应急〔2010〕14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厅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0年6月15日卫生部通报:2010年6月12日,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发现一例腺鼠疫死亡病例。患者王某,男,41岁,张掖市民乐县人,系敦当公路修路工人,因在工地捕食旱獭染疫发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患者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确诊为腺鼠疫继发败血型鼠疫病例。
  鼠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据史料记载,清末至民国初期,海南北部地区曾发生鼠疫流行,计流行55年,死亡39422人。尽管自1936年以来,我省已74年无鼠疫疫情,近几年监测结果也表明我省没有动物间鼠疫发生,也没有人间鼠疫疫情,但由于我省鼠密度和蚤密度均较高且我省为旅游大省,贸易往来和人员流动频繁,鼠疫杆菌随时可能经病人或疫源动物传入我省。为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鼠防工作的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以赴做好鼠防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预案,建立疫情防治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将鼠防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准备措施,必要时组织鼠疫防控应急演练,严防疫情的发生。
  二、加强鼠疫监测工作。严格做到“四早”和落实“三报三不”(报告病死老鼠、旱獭,报告疑似鼠疫病人,报告不明原因的高热病人和突然死亡病人。不私自捕猎疫源动物、不剥食疫源动物、不私自携带疫源动物以及产品出疫区)。各市县常规疫情监测与疫源地监测点应按省级方案严格落实监测工作,同时加强检查督导,提高监测水平。一旦发现疫情,不得瞒报、延报、漏报、误报。
  三、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要加强各级各类,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员的鼠防知识培训,提高疫情发现、疫情报告及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在“三报三不”工作中的作用。此外,从长远看,我省应增加高素质人才从事鼠防工作,并组织各地鼠防业务骨干到有疫情的地方学习鼠疫监测和现场防控知识,进一步提高鼠疫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
  四、全民宣传,提高群众鼠防知识。政府组织,多部门参与,通过各种途径与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优势,为搞好鼠防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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