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云岩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夜晚交通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整治执法检查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其他“除扬尘降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小河区政府和金阳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除扬尘降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除扬尘降噪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作为推进我市“三创一办”工作,提升城市形象和环境质量,关注民生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使除尘降噪工作取得实际效果,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本地网站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等方式,开展重点报道、连续报道、跟踪报道,对支持和配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正面报道力度;对个别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集中整治,长效管理。“除扬尘降噪声”以集中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各单位要密切配合,把集中专项整治阶段中好的做法提升为长效管理制度,防止“一阵风”,确保“除扬尘降噪声”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体现着城市综合管理的水平,涉及到诸多部门,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各区、市、县政府要参照本方案制定辖区内的除扬尘降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辖区内的“除扬尘降噪声”检查工作,每月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六、工作安排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5月初)
统一部署,制订行动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搞好集中宣传教育,积极进行正面引导,让广大市民了解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让产生扬尘和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能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支持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联合执法、集中开展专项综合整治阶段(2010年5月至6月)
联合执法、集中开展专项综合整治阶段包括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和噪声污染综合整治,集中在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和金阳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