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除扬尘降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6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开展“除扬尘降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六日
贵阳市开展“除扬尘降噪声”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尘(粉尘/烟尘)和噪声,是影响城市环境的两大重要根源。环境监测结果表明,我市的尘污染主要是由建筑工地和交通运输粉尘引起的扬尘污染;噪声污染主要是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尘(粉尘/烟尘)和噪声污染,已影响了我市的城市形象,严重影响到我市正在开展的“三创一办”。因此,贵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除扬尘和降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对改善我市城市环境,推进“三创一办”,尤其是推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简称“创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有效控制扬尘和噪声污染,市人民政府根据“三创一办”确定的目标,决定开展“除扬尘降噪声”环境综合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以多部门联合专项执法和长效管理为途径,以强化监管为手段,切实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强力推进我市“三创一办”工作。
二、工作内容和目标
(一)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全面落实和加强扬尘污染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的形式,使中心城区的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市区道路保洁质量显著提高。
1.整治交通运输扬尘污染。要求运输车辆严格执行《
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砂石、煤灰、水泥等物料的,应当密闭运输,车身清洁,不得超载和裸露运输”规定,严查重处运输车辆车轮车身带泥、沿途抛洒及恶意倾倒等问题;对市内裸土停车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对交通工具清洗场地进行规范和整改;要求不清洁车辆及时清洗,有效遏制交通道路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