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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6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农委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农村沼气
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贵阳市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建成“四改一气”农村生态能源项目21万余套,基本实现了农村适宜地区普及“四改一气”的目标,全市农村生态能源项目建设重点转为服务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沼气后续服务活动行为,实现沼气后续服务社会化,充分发挥农村户用沼气的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促进我市农村沼气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贵州省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四改一气”农村生态能源建设项目后续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06〕72号)等文件要求,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发展、服务高效”的总体要求,以乡村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市、县级服务能力建设为支撑,以提供优质、规范、高效、安全服务为宗旨,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农村沼气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1.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原则;

  2.坚持“政府引导、协会搭桥,广联农户”的原则;

  3.坚持“项目带动,建管并重”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服务主体的原则。

  二、服务目标与建设任务

  (一)服务目标

  全市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专群结合、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并通过市场化经营模式,逐步实现沼气后续服务工作专业化、物业化,农村沼气后续服务工作覆盖率达到100%,沼气正常使用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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