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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贵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贵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10〕4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10年贵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贵阳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战略目标和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2010年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战略,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以下简称“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确保“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2009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15号),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类金属砷、锑、锌、锰和钒等重金属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含汞废物利用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尾矿库)。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通过全面排查,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及存在环境隐患,确定重点防控区域、行业、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集中整治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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