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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潮府〔20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2009年,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配合下,遗体火化率继续保持100%。根据《潮州市“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考评组考核,现将各县、区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潮安县、湘桥区和枫溪区各为99分,饶平县96.5分。各县、区去年均能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殡葬管理目标,各项考核内容达标。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区的县、区长(管委会主任)和分管殡葬管理工作的副县、区长(管委会副主任)予以通报表扬。
  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地区殡改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办丧事讲排场,搞封建迷信活动依然存在;遗体火化工作基础仍不牢固,遗体土葬、骨灰乱埋乱葬行为仍时有发生。对此,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搞好殡改宣传和各项基础工作,确保“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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