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的通知
(清府办〔2010〕39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远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清远海事局反映。

  二○一○年六月七日

  清远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清远市水上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水上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地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水域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清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清远市行政区内通航水域(包括内河、水库、湖泊等)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在清远市行政区内以外的水上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影响到本辖区或由上级部门指定或应其它搜救机构请求,需要清远市协助应急处置的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3)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设施及人员。

  1.4 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市政府对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调动社会力量,并形成应急处置合力;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领导小组对辖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协调所组织的各方面应急力量的行动,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单位、个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社会参与,团结协作,资源共享。依照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的机制;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合理利用日常资源,广泛调动各方力量,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

  (3)平战结合,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加强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人员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建立水上交通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机制,做好预防和预警工作,降低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一旦发生水上突发事件,能及时采取措施,对遇险人员实施救助,减少损失;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关爱生命,全力救助遇险人员;发挥先进科技手段和专家咨询的作用,对突发事件进行科学评估,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应急指挥的权威性。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清远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组织体系由领导指挥机构及其办公机构、现场指挥、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