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消防局关于构筑清远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落实监管责任。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积极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以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为目的,积极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要在督促社会单位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大力推进全员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的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会举办前,涉会相关场所全部达标,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四)进一步落实农村、社区“五个基本建设”。

  1.落实基本组织建设。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到2010年底,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到2011年底,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落实基本制度建设。农村、社区要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开展防火安全检查。“三小”(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3.落实基本队伍建设。经济发达地区要初步完善农村、社区消防站建设,其他地区的农村、社区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必需的消防车辆、器材;没有治安巡防队的农村、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1年底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4.落实基本设施建设。各地要争取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和发展。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