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区建成区。
五、工作计划
结合我市实际,创园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创园动员发动阶段(2009年12月);第二阶段为创建省园林城市阶段(2009年12月起至2010年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止);第三阶段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阶段(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起至2011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止)。
(一)创园动员发动阶段(2009年12月)。
1.2009年12月成立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小组。
2.2009年12月召开创园动员大会,提出创园目标;将创园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签订创园目标责任书;加大创园宣传,提高市民意识,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
3.2009年12月各单位根据各自任务职责,制定创园计划、方案和进行经费投入估算,并以书面形式向创园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报。
(二)创建省园林城市阶段(2009年12月起至2010年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止)。
1.创建省园林城市基础实施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
(1)各成员单位完成市创园工作小组下达的任务。
(2)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2.创建省园林城市达标冲刺阶段(2010年2月至2010年3月)。
(1)市创园工作小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整理创建省园林城市档案资料,制作多媒体VCD或创园专题录像,做好创建省园林城市迎检各项资料准备。
(2)市创园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广东省园林城市标准》模拟检查,逐项查漏补缺,全面再部署。
(3)2010年3月底,以市政府名义向省建设厅提出创建省园林城市申请。
3.创建省园林城市达标考核阶段(2010年4月起至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止)。
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整改,力争通过省建设厅的考核验收,迈入省园林城市行列。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阶段(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起至2011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止)。
1.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强化阶段(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起至2011年2月)。
(1)各成员单位再接再厉,完成市创园工作小组下达的任务。
(2)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2.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达标冲刺阶段(2011年2月至2011年5月)。
(1)市创园工作小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整理档案资料,制作多媒体VCD或创园专题录像,做好迎检各项资料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