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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区建成区。

  五、工作计划

  结合我市实际,创园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创园动员发动阶段(2009年12月);第二阶段为创建省园林城市阶段(2009年12月起至2010年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止);第三阶段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阶段(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起至2011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止)。

  (一)创园动员发动阶段(2009年12月)。

  1.2009年12月成立清远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小组。

  2.2009年12月召开创园动员大会,提出创园目标;将创园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签订创园目标责任书;加大创园宣传,提高市民意识,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

  3.2009年12月各单位根据各自任务职责,制定创园计划、方案和进行经费投入估算,并以书面形式向创园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报。

  (二)创建省园林城市阶段(2009年12月起至2010年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止)。

  1.创建省园林城市基础实施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

  (1)各成员单位完成市创园工作小组下达的任务。

  (2)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2.创建省园林城市达标冲刺阶段(2010年2月至2010年3月)。

  (1)市创园工作小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整理创建省园林城市档案资料,制作多媒体VCD或创园专题录像,做好创建省园林城市迎检各项资料准备。

  (2)市创园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广东省园林城市标准》模拟检查,逐项查漏补缺,全面再部署。

  (3)2010年3月底,以市政府名义向省建设厅提出创建省园林城市申请。

  3.创建省园林城市达标考核阶段(2010年4月起至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止)。

  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整改,力争通过省建设厅的考核验收,迈入省园林城市行列。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阶段(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起至2011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止)。

  1.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强化阶段(获得省园林城市称号起至2011年2月)。

  (1)各成员单位再接再厉,完成市创园工作小组下达的任务。

  (2)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2.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达标冲刺阶段(2011年2月至2011年5月)。

  (1)市创园工作小组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整理档案资料,制作多媒体VCD或创园专题录像,做好迎检各项资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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