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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一、预算审计

  (一)税收审计。

  1.税收审计。以推动地税部门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为目标,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市地税系统2009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市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和税收征管质量,揭露查处不按规定将税款征收入库、提前征税、税收空转和税收收入错库等税收虚假行为以及漏征、少征税款等问题。本项目属省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010年3月1日开始,5月10日前完成。

  (二)预算执行审计。

  2.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对市本级政府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从总体上把握财政收入、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重点关注土地出让金的收支情况、涉及民生、社会影响大、财政投入多的财政资金的绩效情况以及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水平。本项目属市自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

  3.部门预算审计。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结合部分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林业局、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三个单位200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本项目属市自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2010年6月底前完成。

  由市审计局将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向市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

  二、财政决算审计

  4.财政决算审计。由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0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重点审计财政收入、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各种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财政支出改革及预算管理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审计建议和处理意见。本项目属市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专项资金审计

  (一)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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