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分工
(一)成立实践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小组,由市财政局牵头,连南县财政局、连山县财政局、连州市财政局、阳山县财政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局预算科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各试点县(市)成立工作小组,当地财政局牵头,统计局、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为小组成员。
(二)各成员单位分工。
1.试点县(市)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各试点县(市)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口指标的数据收集,根据省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的考核办法,生态考核指标(具体见附件)由17项组成。由各试点县(市)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统计近三年(2007-2009)的指标情况,分析各自指标增长空间,针对如何提高(或降低)相关生态指标原始值,提出相关措施,拟定工作建议和计划,并预测2010年的指标增长值。此项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
2. 试点县(市)财政局职责。试点县(市)财政局负责汇总和综合处理小组成员单位提供的数据和材料,预测2010年综合增长率,计算转移支付结果,形成该试点县(市)的综合报告和实施建议,上报当地政府,同时报市财政局实践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
3.市财政局职责。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培训和与省财政厅预算处的联系;综合各试点县(市)报告,报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小组;征求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形成全市的综合报告和实施建议,上报市政府。此项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
附件:生态激励型财政机制考核指标
序号
| 名 称
| 数据
来源
| 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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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GDP能耗
| 统计局
| 适度增长型
|
2
| 农业总产值
| 统计局
| 适度增长型
|
3
| 耕地保有量
| 国土局
| 数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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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环保局
| 略微增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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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环保局
| 略微增长型
|
6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环保局
| 略微增长型
|
7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率
| 环保局
| 略微增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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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森林覆盖率
| 林业局
| 略微增长型
|
9
| 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
| 林业局
| 略微增长型
|
10
| 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林业局
| 稳态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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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水源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环保局
| 稳态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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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农田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国土局
| 稳态型
|
13
| 当年造林面积
| 林业局
| 数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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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农业局
| 适度增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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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卫生局
| 适度增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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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 环保局
| 适度增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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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
| 农业局
| 适度增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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