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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清府办[2010]26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市财政编制了2010年财政收入任务计划,并经市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0年财政收入任务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采取措施,加大征管力度,确保完成全市的各项收入任务,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附1:
  清远市2010年各县(市、区)一般预算收入计划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一般预算收入

其中:工商税收

清远经济开发区

10,038

7,682

清城区

83,214

46,223

清新县

69,397

47,980

英德市

100,702

63,763

佛冈县

58,606

33,574

连山县

8,419

4,509

连南县

15,056

6,877

连州市

46,262

26,409

阳山县

38,722

2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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