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明节祭奠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府办[2010]25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明节祭奠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清远市清明节祭奠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寄托哀思悼念亲人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是每年一次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为保证清远市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奠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奠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影响。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群众祭奠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地区:清远市殡仪馆、清远市孖龙山陵园、清远益园公司(即原银盏中华墓园);各县(市、区)重点地区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清明节祭奠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体确定。
高峰期:清明节前一周的周六至清明节后一周的周日,高峰日为高峰期的周六、周日和清明节放假期间。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清明节群众祭祀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一)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清远市人民政府分管殡葬管理工作副市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奠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市委、市政府分管殡葬管理工作副秘书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