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清发〔2010〕11号 2010年6月17日)
2009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上任初在我市调研时提出和省委、省政府在6月25日召开的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以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为主题,积极开展扶贫开发帮扶活动,着力改善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扶贫开发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全市共派出884个机关单位对接帮扶,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我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清远市委组织部等41个市直和县(市、区)直单位“清远市2009年度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蒋鼎贵等85人“清远市2009年度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学习,切实增强“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努力构建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为我市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继续争当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清远市2009年度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41个)(排名不分先后)
(一)市直单位(14个):
清远市委组织部
清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远市纪委
清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供销社
清远市农业局
清远市建设局
清远市公安局
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清远市财政局
清远市交通局
清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清远市水利局
清远市人事局
(二)县(市、区)直单位(17个):
清远经济开发区农林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