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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清委〔2010〕23号 2010年5月15日)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省委、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我市要确保2010年年底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又快又好地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争当全省林改工作排头兵,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我市林业科学发展、破解“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解决我市林业系统自身存在问题的一次极好机遇。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争当全省林改工作排头兵、推动清远农村改革发展、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林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加大力度,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林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要克服困难,全力以赴,奋力追赶。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各级不能只图形式,不能简单地赶进度,必须确保林改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尾巴,真正使林改的过程成为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二、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林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尽快落实“三级书记抓林改、四套班子齐参与”的领导机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林改工作当成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精力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积极配合”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当前,必须迅速落实好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实行“三级领导包点”制。由市领导挂点负责县(市、区)的林改工作(具体分工见附表),县(市、区)四套班子领导要挂点到乡镇(街)负责林改工作,乡镇(街)领导要挂点到村委会包干林改工作。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班子成员也要分别分工包干到县(市、区)和乡镇(街);二是迅速抽调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林改工作组,经统一培训后,由科级干部带队进驻乡镇,配合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协调和指导林改工作。挂点和包干的领导要真正到位,绝不能搞“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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