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十六)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大力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多种形式的债券融资,年内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3家。(省金融办、发展改革委)
(十七)规范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研究制定土地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强化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机制,加强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建设。推进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矿业权评估市场。(省国土资源厅)
(十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启动《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加快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整合步伐,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九)完善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农村市场体系,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和经纪组织,促进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扶持引导农资连锁经营,保障农资流通畅通有序。加快培育区域性粮食骨干企业,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省商务厅、粮食局)
(二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步建成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开展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加强“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监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二十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围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管、广告市场和文化市场监管、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等重点,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制止价格欺诈,健全基层监管执法长效机制。(省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厅、文化厅、物价局)
六、着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
(二十二)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提高中低收入人群消费能力。完善地区、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发布机制。加快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设,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劳动纠纷大调解制度。(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十三)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全面实施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推进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和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扩大异地就医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确保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和保障性房源供应体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