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继续抓好省属企业改革重组。推进省属外贸类企业重组,完成省丝绸集团、纺织集团、舜天集团、开元集团、汇鸿集团、弘业集团重组工作。引导省属企业通过子企业间股权调整、兼并重组、引入增量投资等方式整合同类业务,清理退出劣势企业和低效投资,推进优质资源向主业和重要子企业集聚。(省国资委)
(十)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成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层面的公司制改造。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推动企业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整体上市,推动优质资源向绩优上市公司集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抓好外部董事制度试点工作。(省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一)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制定实施落实《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有效激发市场投资活力。(省发展改革委)
(十二)优化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健全担保机构的激励补偿机制。规范市场主体市场准入门槛设置,继续开展公司股权出资登记,积极探索债权、采矿权、海域使用权、林权出资登记。大力推动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加快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金融办、科技厅)
四、推动金融业改革发展
(十三)壮大地方金融业实力。推动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紫金保险增资扩股,加快跨区域发展步伐。推动江苏银行上市,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到苏北苏中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外资银行到江苏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积极推进沿海开发投融资平台建设。(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十四)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村镇银行发展步伐,全省争取发展到20家以上,覆盖1/3左右的县(市)。建立健全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体系,加快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步伐,2010年争取突破200家,覆盖1/3左右的乡镇。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省金融办、财政厅,省委农工办,省农村信用联社)
(十五)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探索发展农村医疗商业保险、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运作机制,扩大保险覆盖面。(省金融办、财政厅,江苏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