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一次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摸底检查。对本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检查,按照企业类别、达标等级、达标工作情况等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对已达标换证企业的达标复评材料准备情况及预计申请复评时间,新申请达标企业的自评工作进展情况、申报材料准备情况、预计申请考评时间等内容逐一落实,于6月30日前报市安监局。
(二)抓住难点、重点,加大推进力度。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辖区内企业的实际制订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任务、时间要求和工作目标,定期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对拒不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不运行安全标准化体系和经二次考评都不达标的企业,进行重点帮促。要把安全标准化与行政许可结合起来,将标准化达标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审查的一个重要依据。对首次申请但达标难度大,产生畏难情绪的企业,要采取聘请专家进行指导等措施帮助企业完成达标计划。对基本具备验收条件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尽快按规定上报申报材料,原则上所有申请达标或申请换证企业都要在8月15日前完成材料申报工作。对与已经达标企业,各县市区要结合日常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
(三)标准化达标或换证企业要认真开展好自评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会参加的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规范安全生产基础台帐资料,按照《规范》中10个A级要素、53个B级要素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建立安全标准化运行体系和初始评审。通过运行安全标准化体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不断进行自我总结、提升改造和资料更新,在企业自评达标的基础上提出安全标准化考评申请。
四、认真搞好考评和复评。
各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企业要按照考评权限要求积极配合考评机构认真组织好考评或复评考核工作。一级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督总局有关规定执行。二级企业:安全标准化得分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得分在60分(含)以上。由省安监局负责考核和公告。三级企业:安全标准化得分7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得分在60分(含)以上。由市安监局组织,聘请考评机构的考评专家,进行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公告。对于资料准备好的企业成熟一家上报一家。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运行,按照规定进行自评和复评。没有通过安全标准化考评的企业,要针对考评中提出的不符合项,加紧进行整改,及早提出再次考评申请。
五、严格落实激励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