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济安监发[2010]45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认识、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各级安监部门履行政府管理职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企业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积极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扎实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工作的实施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重点
今年我市重点在以下企业中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剧毒化学品经营(带储存)企业;
3.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生产企业。
(二)工作目标
1、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生产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带储存)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
2、全市已经达标58家标准化企业年底前全部通过换证考核验收。
3、年底前,全市50%的中小型危化品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安全标准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为保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创建任务的完成, 各县(市)区安监局和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安监局确定的安全标准化实施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和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