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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加强教育宣传,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气象灾害及其防御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师生的防御意识。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教育优势,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教育,教育内容以《淄博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为主要内容(可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网站《应急指南》中下载),要做到全体师生熟知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渠道及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道路结冰14种自然灾害的种类、预警信号及预防措施。充分利用挂图、墙画、板报、多媒体演示、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对学生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力度, 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气象灾害防御意识 。
  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动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好气象灾害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对气象灾害预警的接收。一旦预报可能有灾害性天气出现时,学校要按照事先建立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工作,根据预警等级,必要时可先停课后报告。学校也要结合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师生遇灾自救能力。
  五、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要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现有教育教学活动场所和教育设施,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和校内防雷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可能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整改。
  今后在新增(建)教学活动场所、配置相关教育设施时,要根据当地气象灾害和次生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按照防御风险等级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气象部门规定配足配齐防灾减灾设施。
  各区县、各学校在实施过程中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附件:淄博市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人登记表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淄博市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人登记表

项  目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备注

第一责任人

 

 

 

 

 

分管领导

 

 

 

 

 

气象灾害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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