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的意见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管理的意见
(成建委发[2010]192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在蓉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及有关单位:

  近年来,预拌商品混凝土在我市建设工程中广泛应用,对提高和稳定工程质量、改善城市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无资质生产、挂靠生产、管理粗放、影响城市环境等问题,近年来又出现商品混凝土产能过剩、布局不合理等情况,这些都阻碍了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健康发展,扰乱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给工程质量带来诸多隐患。为加强产品质量和市场行为的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商品混凝土市场行为

  按照我市产业规划要求对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实行宏观调控、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无序竞争。对已趋于饱和状态的主城区和部分区(市)县严格控制新建生产企业;对其他区域生产企业实行总量控制。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现有生产企业实现产业高端。2010年作为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产业升级提升年”,现有生产企业到2011年6月30日前必须达到新建生产企业的标准和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生产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活动,对整改不达标的企业资质予以降级或注销。

  (二)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强化环保措施。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场地应严格按照标准封闭和硬化,完善废水、废渣的回收排放设施,日常生产和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要求,原材料和混凝土运输车应当保证安全运输和车容整洁,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严禁沿途撒漏。

  (三)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必要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制度,建立材料、生产、设备、销售四大台帐。加强对原材料进场的监管,所有原材料在进入搅拌站时,必须根据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和检验。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必须通过计量部门的计量体系认证;搅拌楼计量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有关国家标准中的规定,并定期由法定机构检定。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分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须严格遵守《预拌混凝土》(GB14902-2003)要求。应取得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计量标准、技术规范和合同的规定对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混凝土等相关性能进行检验,作为质量验收交工资料的依据。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