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核定省立医院南区部分医疗项目价格的函
(皖价医函〔2010〕76号)
省立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安徽省立医院南区(安徽省心脑血管医院)部分收费项目价格的请示》(院计财发〔2010〕40号)悉。根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函复如下:
你院自筹资金新建省立医院南区(安徽省心脑血管医院)按标准化、人性化的设计建造,中心管道吸氧、中心抽吸、中心传呼系统、独立配套卫浴设备、中央空调、多功能病床、饮用水、微波炉、陪护椅(一床一椅)、活动室等服务设施较为齐全,为患者提供较舒适的治疗环境。核定你院南区部分医疗项目价格:
一、干部病房套间、单人间、双人间分别为200元/床·日、160元/床·日、90元/床·日,含医疗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费、取暖和降温费等。
二、普通病房双人间、三人间分别为50元/床·日、40元/床·日。对低收入者(凭相关证明)住院的,你院应按此标准降低30%收取。
三、为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同意每层开设特需医疗服务病房2套,其床位费按质价相符的原则由双方面议,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