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任务
科学谋划项目。各旗区、盟直各部门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及行业规划,提前谋划一批事关加快全盟发展全局又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各类投资项目,尤其要围绕全盟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的战略部署提出一批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工业、承接产业转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加强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突出规划的重要地位,坚持“以思路出课题,以课题编规划,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抓前期”的基本工作方法,以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加强对全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和投资重点方向的研究,建立和完善全盟规划库,积极谋划和编制好全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发展、重点行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的规划,并争取各专项规划能够纳入到自治区、国家建设规划范围。要明确规划的重点,把全盟“十二五”规划(包括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3个行业发展规划、3个旗域发展规划纲要、5个园区发展规划纲要)、盟旗建设专项规划(包括农牧林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建设、工业、交通、能源、矿产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利用、服务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等作为规划的重点。
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和管理。盟发改委要在组织开展项目调研、规划论证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依据项目研究初步意见和咨询评估结论,对前期工作达到应有深度的项目分门别类地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库、招商引资项目库、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储备库。各旗区、盟直各部门也都要建立相应的项目储备库,各类储备项目都要纳入到相应项目储备库管理,列入年度建设的各类计划项目应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项目储备库实行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合理排序、滚动管理的原则。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前期项目必须入库,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纳入到盟级前期项目储备库中。纳入到盟旗区重点建设项目库和招商引资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要达到项目可研报告的程度;列入到前期项目库的,原则上要达到项目建议书的程度。凡是需要争取国家、自治区投资的项目,立项批复原则上要达到项目可研报告的程度,开工建设原则上要达到项目初步设计的程度,部分投资额较小的打捆项目必须列入专项建设规划。力争到2010年底,全盟储备项目达到500项,总投资额超过1000亿元,60%以上的储备项目达到可研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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