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白银市获得2009年甘肃省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决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白银市获得2009年甘肃省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决定
(市政发〔2010〕35号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


  在2010年全省质量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对我市获得2009年甘肃名牌产品称号的甘肃寿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10户企业11个产品进行了表彰奖励。为鼓励我市企业积极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甘肃名牌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白银市获得名牌产品企业奖励办法》,市政府决定对受到省政府奖励的10户企业予以表彰,并对11个名牌产品各奖励4万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升产品和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城市转型和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中取得新成绩。各县区政府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努力争创名牌产品。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和宣传,为推动我市城市转型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白银市获得2009年甘肃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及产品名单

  1、甘肃寿鹿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寿鹿山牌通用硅酸盐水泥
  2、甘肃白银虎豹化工有限公司  虎豹牌过磷酸钙
  3、白银永丰磷盐化工厂     耘丰牌过磷酸钙
  4、白银市王岘水泥有限公司   火焰山牌42.5普通硅酸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