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区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存放煤炭、煤渣、沙土等物料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等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市区内露天烧烤食品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十七)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无照商贩、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八)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工作监督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11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财务装备科牌子)。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等工作;拟订城市维护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规划并监督落实;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对行政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拍卖工作的管理;负责罚缴分离制度的实施;负责市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规划、配置、保养及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有关市级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维护稳定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牌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挂宣教科牌子)。负责城市管理和公用事业重要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执法审理科。规范和统一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及执法文书的使用;受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有关执法业务资格证件的统一申报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